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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永丰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5人实施方案

江西华图 | 2019-09-07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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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充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拟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三定向人员需满5年服务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处分规定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范围

  面向永丰县范围内(不含学校、医院、卫生院)和永丰籍在县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非永丰籍在县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若其配偶现属永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也可以报考。

  三、选调单位和职位

  选调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祥见《2019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报名地点:永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永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4)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

  (5)永丰籍在县外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非永丰籍在县外工作的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在编在岗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按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进行。报名结束后,根据各选调岗位报考情况,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到现场改报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选调岗位,已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不得再进行改报。经改报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选调岗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各选调岗位选调人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当职位实际笔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职位入闱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入闱考察和体检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主要对拟选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所选调岗位工作职责、适应选调岗位工作能力以及选调方案中所涉到的选调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拟选调人选。

  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少于五年的聘用合同,。

  五、选调工作其他事项

  选调工作在永丰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工作由县人社部门牵头,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796-2511709

  附件1: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永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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