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德安县委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才集聚推动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德字〔2018〕45号)文件精神,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7名,其中01岗政府办公务员4名,02岗政府办全额拨款事业岗位3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品行端正,实绩突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已满试用期(试用期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乡镇公务员必须考录满5年(2014年10月31日前考试录用的公务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选调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4、01岗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02岗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目前编制须与报名岗位编制一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人事调动不符合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地址:2019年9月4日08:30至9月16日17:30止在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40室)(不含节假日)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事项及要求:
(1)报名者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学历验证报告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3)填好《报名登记表》1张,然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视为报名成功,不合格视为报名不成功;
(4)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5)不接受电话、邮件、信函及网上等方式报名。
(二)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9月19日9:00-17:30到县政府办公室(新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40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2019年9月21日09:30-11:00 笔试。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
(四)资格复审
面试拟入闱人员于2019年9月25日08:30至17:30持以下相关证明及证件到县政府办公室740室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3、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共同签署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4、委托他人代办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准考证,不合格或逾期未到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空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未达到1:3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分值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2、当面试考生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及以上。
3、面试时间2019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岗位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考生岗位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及方法: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考生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七)组织考察
由县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县政府办公室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并核查入闱人员档案。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
(八)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德安政府网、德安县政务、德安先锋等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选调人员名单,选调对象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表现良好,经考核能够胜任工作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干部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选调。
五、纪律要求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选调工作全过程。
2、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六、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4665728 县政府办:4332255;
县人社局:18170279139
未尽事宜,由中共德安县委组织部、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德安县委组织部 德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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