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余县委政法委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职责
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取。
岗位职责:
1.负责县综治平台运行管理日常工作;
2.负责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以现场报名形式进行,现场报名地址为县委政法委队建股(县公务大楼9楼西侧);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3月29日;
3.报名要求: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审查:县委政法委将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职位描述做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笔试。对筛选出来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开展笔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
3.面试。对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自行到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5.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进入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算。
四、聘用及待遇
新录用者需试用1个月,试用期待遇2200元/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确定是否正式录用;正式录用后工资2600元/月(含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补充工伤保险),另享受干部职工工会福利待遇和符合规定的补贴。
联系人:肖颖慧,联系电话:0797-8710139
中共大余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原文标题:中共大余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5NTU1MDUxOA==&mid=2247903458&idx=1&sn=4bfc223d1f8d26614d6d93372637141d&chksm=c183106187a2b6bf1baec97e6d5d61b42ece6c1a5ff8ade0fee7c10a0dec4385663c315ea997&scene=0&xtrack=1#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