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园区社会大局稳定,保障园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治安巡防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岗位类别:工作以街面执勤及夜晚巡逻为主。
2.招聘人数:2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公安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9月26日至2005年9月26日之间出生);
4.能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体貌端庄,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较强的执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无色盲、无口吃、无重听;
6.本人、配偶、父母、配偶父母任一方原则上应具有宜春市中心城区户籍(户籍时间截止2023年9月26日)或本人在中心城区居住满一年以上;
7.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或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或专职治安巡防队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现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需要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有个人经营行为的人员,自行注销或终止个体经营行为后方可报名;
10.其他不适宜从事专职治安巡防的情形。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如下: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10月13日,每天9:30—12:00,14:30—17:00;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下午5点。
2.报名地点:宜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95-3653286。
3.提交资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或配偶、父母亲、配偶父母亲任一方在中心城区的户籍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籍均不在中心城区的需提供居住村(社区)出具的居住一年以上证明(2022年9月26日前已在中心城区居住);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无违法犯罪证明;
(4)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需自行到人民银行办理);
(5)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公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报名人数核定和开考说明:
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核定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相应的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考试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2.笔试科目:基本法律常识、办公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满分100分。
3.确定入闱面试名单:所有人员笔试成绩将通过宜春经开区官网进行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以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对入闱人员将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三)加分
1、中共党员加3分;
2、荣立过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加3分;
3、具有B1以上驾驶证的加3分;
4、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加3分;
5、具有摩托车驾驶证的加0.5分;
6、退役军人退伍前在部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的加1分,担任过副班长的加0.5分;
7、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注: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时一并提供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加分项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和体检对象。体能测试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体能测试:男性考核内容为1000米、1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俯卧撑),女性内容为800米、1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考核,四个考核项目要求达到合格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待定,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针对招录人民警察部分项目单独执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另还将核查个人是否有吸毒史。
(四)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标准进行审查。
(五)公示:对体检、政审合格者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经开区官网上公布,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列为拟录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及福利待遇
(一)专职治安巡防队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福利待遇参照经开区现有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时间),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清退。试用期满合格的,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三)此次招聘的治安巡防员不列为辅警。
中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3年9月25日
附件: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治安巡防队员报名表
原文标题: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治安巡防队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yc9y.com/content/news/show/19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