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73年;2018年5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升格为市属二类国有企业。公司主责主业是租赁性住房建设与经营管理。公司本部设有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行政综合部、财务管理部等7个职能部门,拥有宜春市万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市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个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至2022年底,总资产达到33.17亿元。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其他影响使用的;
4.在以往工作、生活中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
5.有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其它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条件相关要求详见《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招聘管理技术岗位表(补录)》(附件1)。
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
3.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为准。
4.学历、学位应在报名时间之前取得。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属其他单位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毕业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的,见习期可算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提供见习协议及见习补贴发放流水)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差额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2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宜春市国资委公众号、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了解招聘详情。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填写《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15号(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①报名表一份(张贴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及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国内学历、学位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等。
(3)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其他相关材料。
(二)笔试、面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招聘岗位,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最终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应聘者的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与岗位匹配的相关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数与招聘需求人员数的比例应达到或超过应招聘1:3方能进行笔试。对报考人数不足的职位,根据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人数。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笔试成绩可入闱面试的最低分数线):笔试总分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每个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顺延递补。
(四)组织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招聘单位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内容。若无适合岗位条件人选,则该岗位空缺或不予录用。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按照每个岗位1:1比例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经公司党总支会、董事会审议研究,确定录用名单,在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录用人员报市国资委备案,并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录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公司可单方予以辞退处理)。
(七)薪酬标准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按照员工岗位薪酬标准的80%发放工资,按法律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员工劳动合同,并按照正式聘用后的公司薪酬待遇执行。
(八)监督与回避
1.招聘工作接受公司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录取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2.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公司在职员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属于回避范围,如遇其它需回避情况,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公司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公司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本公司将取消期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公告由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5-3271007
政策咨询: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0795—3271007
监督举报: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检查室
0795—3259350
报名咨询:孙女士 18907951706,0795-3222976
附件:
1.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招聘管理技术岗位表.docx
原文标题: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管理技术岗位员工公告(补录)
文章来源:www.yc9y.com/content/news/show/19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