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条件,统一聘用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员计划
综合辅助岗3名,限男性,报考人员须满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会日常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编辑能力;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有较强沟通能力,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社会上有不良反应的;
9.其他按照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行政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4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线下审验报名资料原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诚信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3.线上报名:报考人员可按附件报名表据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须自行将报名表及应聘所需材料以附件形式(一并打包)
发送邮箱 :lewenrenliziyuan@aliyun.com并将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姓名+应聘岗位”。待审核后,再由工作人员邮件通知,现场提交报名资料。
4.报名事项及要求: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招聘岗位条件,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如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产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5.线下现场审验: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3楼C08室进行现场审验。报名资料包括:
(1)《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6个月内免冠1寸照片1张。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验证有效期内)。
(5)本人相关专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现场审核:2023年9月25日(上午9:00—下午18:00止),报考人员需带好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提交给工作人员审核。(现场审核地点: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3楼C08室进行现场审验 联系电话:13970290720)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综合辅助岗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成绩为100分。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核,开考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1.面试考试时间:待笔试通过之后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方面。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入围规则: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笔试入围人数与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阶段经研究确定的特殊岗位除外。(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5.如在面试准考证发放之前,出现放弃面试的,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围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围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四)加分项目。
(1)建筑学、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相关专业可在笔试和面试成绩上各加5分。
(2)加分项不可叠加,由本人提供佐证材料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本次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岗位出现缺员时,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仍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江西文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小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3.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管理和待遇
1.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负责按考生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递补进入考察及其后续程序,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递补人员的唯一依据。
2.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两年一聘,聘用期满,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绩效进行续聘。
3.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增加50元工龄工资。
4.实行绩效奖,根据个人工作业绩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绩效奖按照单位制定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进行发放。享受工会福利、降温费、烤火费、工作餐、体检等待遇。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职责;
(3)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或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定的;
(4)聘用合同期期满,未续签的;
(5)符合法律规定应当退出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3)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考试违规违纪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江西省录(聘)用考试考场规则和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对触犯刑法的,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70290720
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3日
原文标题:2023年度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湖口县人民政府网站
文章来源:www.hukou.gov.cn/zjj/tzgg/202309/t20230914_62107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