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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驾驶员5人公告

赣县区人民政府 | 2023-09-1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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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B2、A2)驾驶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奉献精神;

  (2)18-35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政治审核合格;

  (4)入职体能考核合格。

  2.岗位条件:

  拥有B2或A2驾驶证并长期从事驾驶车辆行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队伍的;

  6.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二、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驾驶车辆实操、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3年9月28日

  2.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其他相关证书到赣州市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赣新大道376号)二楼专职队指导办公室填写报名登记表等资料,联系电话:(18270005114)(甘班长)。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考资格。

  (二)面试、驾驶技术实操考核。

  1.面试、驾驶技术实操考核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3.面试、驾驶技术实操考核满分各50分,面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驾驶技术实操考核内容(倒桩移库、侧方位停车、直角转弯、上坡定点起步、S路)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参加人员:岗位依据总成绩排名按1:1统一组织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体检内容及要求:

  ①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②身体匀称,体重不低于50公斤,无过于肥胖或消瘦现象。标准体重(千克)=身高(CM)-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无色盲、无色弱,无重听、无口吃。

  ③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无乙肝、无澳抗阳性等。

  2.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签订合同

  组织拟聘用人员试用并培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组织拟聘用人员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个人食宿及由单位配发个人的被装等物品由消防救援大队提供。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三、待遇保障和要求

  (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3600元/月;转正后工资5800元/月(基本工资4500元,高危补助800元,岗位补贴500);工资每年按要求有所上调,正常享有国家规定节假日(有突发任务除外);其他:五险一金,包食住。

  (二)工作要求

  实行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依规对招录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三)驾驶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正式聘用后,日常管理考核采用量化考评进行管理。

  原文标题: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ganxian.gov.cn/gxzf/zdly/202309/923d5c84529746d0af90adcf543668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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