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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做好青山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 2023-09-06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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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15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全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全区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机构、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其他教育机构和民办学校教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已满5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此前的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

  2.已进行首次注册,由于任教学校或岗位调整,现不属于注册范围的,不再进行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二、时间安排(9月11日-10月31日)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9月25日。

  10月7日前,各确认点(单位)完成材料确认、预审(网报数据审核)、公示,并填报相关材料(详见《青山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操作手册》)发送至邮箱191772740@qq.com,纸质材料初审时报送。

  (二)区教体局初审时间:10月8日-10月3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因特殊情况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需要维护关网时间外,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在以上时间段面向定期注册申请人和定期注册机构开放。

  三、其他事项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要根据国家和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政策要求,严格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我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二)教师培训

  全省中小学教师职后培训每5学年为一个周期。在一个培训周期内,教师需至少累计获得36学分且每年至少获得2学分。退休前最后一个培训周期,对培训学分不作要求。教师培训相关政策以最新文件通知为准。

  (三)工作咨询

  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问题,请与区教体局组织人事股联系,联系人:程星,电话:0791-88102097。

  附件

  青山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6日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青山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ncqsh.nc.gov.cn/ncqsh/jttg/202309/5041b926c6f740bdbc3cfef8bd6513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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