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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新余市教育局 | 2023-08-15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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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区)教育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中小学(园):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15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我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机构、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其他教育机构和民办学校教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已满5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此前的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

  2.已进行首次注册,由于任教学校或岗位调整,现不属于注册范围的,不再进行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二、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报时间:2023年9月11日-10月15日;

  2.学校确认时间:2023年9月11日-10月30日;

  3.县(市、区)初审及结果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11月15日;

  4.市级复审时间:2023年9月11日-11月30日;

  5.省级终审时间:2023年12月1日-12月21日。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阅读网报系统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流程”,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填写申请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人网报成功后根据本校确认安排和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学校负责对本校应参加注册教师进行现场确认,确保本校应参加注册教师全部按时申报注册;登陆(https://queren.jszg.edu.cn)对申请人的网报数据进行审核和更正。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因特殊情况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要维护关网时间外,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在以上时间段面向定期注册申请人和定期注册机构开放。

  三、其他事项:

  (一)工件要求

  1.县(区)教育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中小学(园)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字[2016]2号)要求,提前对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情况进行摸底,及时办理证书补发或换发手续,及时更正证书错误信息,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办理。

  2.县(区)教育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中小学(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要根据国家和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政策要求,严格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我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二)经费保障

  定期注册工作不向教师和学校收取任何费用,县(区)教育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中小学(园)应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教师培训

  全省中小学教师职后培训每5学年为一个周期。在一个培训周期内,教师需至少累计获得36学分且每年至少获得2学分。退休前最后一个培训周期,对培训学分不作要求。教师培训相关政策以最新文件通知为准。

  (四)工作咨询

  在工作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问题,请及与市教育局时联系,联系人:叶萍,电话:0790-6435568。

  新余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4日

  原文标题:新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jyj.xinyu.gov.cn/jyj/gggs/2023-08/15/content_ec5d8c4c30704bc7b9ba62fb27f32e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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