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凡考生笔试有效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
(一)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