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时间
2021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
二、考试地点
华东师范大学弋阳实验学校(湖塘路南校门进入)
三、考场规则
1、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经考务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入场。
2、考生于开考前80分钟(7:40)到达考点学校南门口,接受防疫检测,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有序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自备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不得将各种有计算、存储、编程、查询等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通讯(通信)工具(手机)、书籍、资料等物品带入座位。
4、考生严禁将答题纸、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5、考生必须在答题纸或试卷规定的区域内正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答案等信息,否则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在考场内吸烟;严禁交头接耳、抄袭他人答案或传递试卷(答案);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纸及其他答题材料。
7、考生车辆从南陂道门有序停放到地下车库。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诚信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考生进入考点,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出示个人健康码,经过测温后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未经以上查验程序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一旦违反,取消笔试资格。
3、考前14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的人员;被判定为新冠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经医务人员评估认定不宜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4、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口罩,查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考试时考生可选择是否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身体如有不适应举手报告监考人员。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须于10月25日前向报名乡镇(街道)提供本人1寸免冠电子照片(以“姓名+电话”命名),用于制作准考证。于10月29日到报名乡镇(街道)领取准考证。
2、采取网上诚信报名的考生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纸质报名表,领取准考证时交报名乡镇(街道)。
3、中共党员身份的考生要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领取准考证时交报名乡镇(街道)。
弋阳县“一村两名大学生”头雁工程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