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安福县幼儿园(县城南幼儿园、县幼儿园二部、县幼儿园三部)正常的教学秩序,需招聘派遣制临聘教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派遣制聘用人员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聘用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规则意识。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幼儿园临聘教师若干名(录用人数根据最终开班数确定)。
(二)资格条件:
1.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2.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幼师专业或有过幼师工作经验者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4日下午5:00。应聘者需按要求填写《安福县幼儿园临聘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afwfgs@126.com(联系人:彭先生,电话:1356075988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用人单位根据面试结果和用人需求择优录用。
(三)体检
录取人数确定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安福县万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经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体检前后,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安福县万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约不少于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发现有违规、违纪等行为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
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满后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每月工资1742元(单位另为其缴纳社保257.6元/月),无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每月工资1642元(单位另为其缴纳社保257.6元/月)。
对于经公示聘用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岗,逾期不到岗,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安福县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2021年8月20日
附件
安福县幼儿园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
最高学历 | 所学专业 | |||
出生日期 | 是否带证 | |||
毕业院校 | ||||
联系方式 | ||||
工作 经历 | ||||
自我 评价 |
注:填写的所有信息需真实有效,且可以作为审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