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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科技学院2021年辅导员、专任教师公开招聘46人公告

江西华图 | 2021-08-2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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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简介

  赣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赣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为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素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之美誉的赣州市。学校聚焦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向,构建了以工为主,多学科相支撑、协调发展、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面向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30余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等7大学科门类,在校生8000余人。

  学校累计为社会培养了3.2万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办学二十年来,已发展成为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享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应用型本科大学。

  (详细信息见学校主页http://www.gnust.edu.cn/)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1.辅导员岗(F01/F02/F03):编制备案制 12名

  2.思政课专任教师岗(S01)编制备案制 4名

  3.其他专任教师岗(Z01-Z13)编制备案制 30名

  具体详见附件1:《赣南科技学院2021年辅导员、专任教师招聘计划、相关要求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③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②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

  ⑤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⑥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⑧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

  1.申报人员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或取得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学制不少于2年,另提供留学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单)。

  2.申报专任教师岗的,需具有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本科学历学位)。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8月20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5年8月20日后出生)。

  注: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20日(报名第一天)。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岗位条件中出现的“学校现有招生专业”是指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冶金工程、自动化、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测绘工程、土木工程、通信工程、工程造价、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法学、葡萄牙语、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英语、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工程管理、网络工程等。

  2.“曾担任学生干部”指曾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团组织或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校级注册社团正副主要负责人,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的其它干部,需有任职单位(院、系或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经办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证明模板参考附件2:《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有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3:《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

  4.岗位条件中学科专业后面括号内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学科专业代码说明详见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26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1.下载并如实填写《赣南科技学院2021年各类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5),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未填写《赣南科技学院2021年各类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的不予受理。

  2.将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后,按“应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电子邮件至招聘指定邮箱gnust_rc@163.com。应提交材料包括:《报名表》(含Word版和打印签名扫描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认证、学信网验证报告等)、特定岗位的其他相关证明(如:党员证明、留学期间成绩单、工作证明、同意报考证明等)。

  3.在线填写《赣南科技学院2021年各类人员招聘报名信息统计表》,登记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以便与邮件材料核对。https://docs.qq.com/form/page/DS01xSnBqTGdvVVpI

  4.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相关表格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报名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弄虚作假,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已参加考核的,成绩一律无效。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五、资格审查

  接收报名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方式

  (一)专职辅导员岗

  1.采取“专业笔试(40%)+结构化面试(60%)”考核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分数各100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获得笔试资格人员全部参加闭卷考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教师基本素质、综合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等。笔试设置合格线分数,高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3:1的岗位,高于合格线的进入面试;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

  (二)专任教师岗(含思政课专任教师岗)

  1.采取“试讲(40%)+专业面试(60%)”考核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试讲、专业面试各100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试讲:主要考察专任教师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素质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等。根据试讲情况设置合格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下一环节,未达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入围下一环节。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3.专业面试:根据不同学科、岗位设定相关专业的问题,考察应聘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对本专业教学及人才培养的见解看法等。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1.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由赣南科技学院纪检监察室和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八、聘用、待遇

  (一)聘用

  1.对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本次招聘的辅导员本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职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具体详见聘用合同。

  4.如拟聘用人员现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证明均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在报到前自行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并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二)待遇

  1.按照编制备案制身份聘用;

  2.参照事业编人员标准执行薪酬福利待遇、依规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各类社会保险。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向学校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学校将以电话形式向应聘人员通知本次招聘各环节结果,未通过人员不予以通知。

  2.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学校人力资源与发展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rfb.asc.jx.cn/)。

  3.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工作监督

  学校各类招聘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招聘过程中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监督电话:0797-8312681。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

  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及行程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有28天内境外、21天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行大规核酸检测地区旅居史的,或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一律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其他

  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与发展规划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龚老师 0797-8312630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赣南科技学院组织人事部(主教学楼919)。

  附件:1.《赣南科技学院2021年辅导员、专任教师人员招聘计划、相关要求汇总表》

  2.《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模板)

  3.《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模板)

  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5.《赣南科技学院2021年各类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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