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溪县公安局现面向本县招录纪检看护辅警1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录用方式
采取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能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邪教组织记录;
2、户籍在金溪县,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高中以上文化),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以前出生、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男,身高1.65米以上,双侧裸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三、报考办法
1、公开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2张。
2、报名时间:10月8日至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金溪县公安局政工科,联系人:郭警官13870489352
联系时间:报名时间内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30。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根据报考条件在报名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分两个部分:1000米跑、引体向上。1000米跑的计分标准以4′00(240秒)及以下计满分100分,考生时间换算为秒后按照“100-(考生时间-240)÷1.5”的公式计算出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小数点后取2位)。
引体向上的计分标准以20个及以上计满分100分,低于20个每少一个减5分。
3、体检政审。1000米跑和引体向上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后,按照岗位招收人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先按照优先录取条件择优录取,如都具有优先条件则以1000米跑时间短者入闱,如跑步时间相同则全部入闱。
体检项目和政审材料由县公安局政工科另行通知。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培训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基本工资2900元左右(含缴纳社保、办理医保、服装费用),另有每年10000元/人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合理分配。上岗试用期3个月,金溪县公安局对招聘的辅警队员实行一年度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因聘用人数不足、体检或政审放弃、培训不合格、解聘等产生的人员空缺,由金溪县公安局政工科在递补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其它事项
1、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公告由金溪县公安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金溪县公安局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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