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县直有关单位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单位及名额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其中县信访局事业编制2名、县工信局事业编制2名、县人社局(县就业局)事业编制2名、县住建局事业编制1名。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事业编制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1日(具体见职位要求)。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4.3年内有考试失信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9月17日在江西上栗网(http://www.jxslx.gov.cn/)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七楼人事股。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打印);④报名表(见附件2);⑤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4.每人限报1个岗位。
5.资格审查。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6.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岗位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无故缺考的人员,记入上栗县考试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考上栗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栗县人社局人事股提交书面说明)。
7.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对特殊岗位的选调,经选调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取消报考职位、符合改报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回避关系是指《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三)考试
考试实行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面试的方式。
1.笔试+面试。实行笔试+面试方式的招聘岗位,先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闱人数确定。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闱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面试前三天)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如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技能操作。实行面试+技能操作方式的岗位,先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操作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技能操作;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闱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因自愿放弃技能操作资格出现入闱技能操作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面试前三天)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技能操作内容为计算机操作。技能满分为100分。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体检
按各岗位合成总成绩,以选调职位名额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选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和调动
体检、考察合格的选调人选,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799-3864396。
上栗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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