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图提醒您:2018年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法警招聘20人公告已公布,本次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9:00-16:30(工作时间)。欢迎加入江西法检考试交流群:167201882,关注江西华图官方微信(jxhuatu),新浪微博@江西华图官方,了解更多资讯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法警2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101 | 书记员1 | 10 | 大专及以上 |
1.男性; 2.35周岁以下。 |
102 | 书记员2 | 5 | 大专及以上 |
1.男女不限; 2.35周岁以下。 |
103 | 法警1 | 4 | 大专及以上 |
1.男性; 2.35周岁以下。 3.身高:1.72米以上(含); 4.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
104 | 法警2 | 1 | 大专及以上 |
1女性; 2.35周岁以下; 3.身高:1.60米以上(含); 4.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方针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政法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4.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之后出生;
5.退伍军人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务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身体裸露处有纹身、图案标记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初试、面试复试、体检、公示、聘用、培训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9:00-16:30(工作时间)
2.报名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地铁1号线珠江路站1号出口),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实行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表(现场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学信网学历认证备案表;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6)退伍军人需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与岗位相关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原件。
报名人员可登录/注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后查询认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后续环节。
(三)面试初试
报名人员资审通过后进入面试初试环节。面试初试满分100分,时间为3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言谈举止、沟通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初试设置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进入后续环节。面试初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在面试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1:3的比例进入后续环节;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人员进入,但面试复试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才能进入后续环节。
(四)面试复试
1.时间地点:另见通知。
2.面试复试满分100分,时间为5分钟。面试主要测应聘人员对岗位的认知,组织协调能力等。
3.面试复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4.面试初试、面试复试成绩、最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时间地点:另见通知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最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初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3.因工作需要,体检缺项者不予延长体检期,并视为自动放弃。未到场体检人员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缺额按该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初试、面试复试、体检等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人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务派遣。
(七)培训
对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岗前培训。具体培训计划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待遇
1.试用期二个月,工资2240元/月;
2.试用期满人均年收入5万元(含社会保险个人及单位应缴部分);
3.提供制式服装、工作餐。
四、联系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91- 86691206
本公告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8年 9 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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