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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浔阳区公开选聘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公告

未知 | 2013-10-30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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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全区社区建设,拓宽选才用人通道,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10名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与条件

  (一)选聘对象

  1、面向九江市大学生村官选聘3名。对象资格为九江市选聘且任职期满两年的大学生村官(以同当地组织部门签订聘用合同为准)。

  2、面向社会选聘高校毕业生7名,对象资格为浔阳区户籍(2013年9月30日前)、26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名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以上选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热爱社区工作。

  4、身体健康。

  5、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在村工作期间,考核合格。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考试和聘用办法

  整个选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6日8:00—11月15日17:00(节假日不休)。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个人档案、就业派遣证、九江市人才交流中心文凭鉴定证明和3张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任职期满大学生村官同时要求持有任职地当地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期满证明和工作考核意见,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携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任职期满大学生村官到区委组织部报名,其他高校毕业生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民政窗口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3、比例要求:选聘计划与实际参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5,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选聘计划。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面试、体检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入闱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中国浔阳网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个人档案、就业派遣证、九江市人才交流中心文凭鉴定证明、报名表及准考证,任职期满大学生村官同时要求持有任职地当地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期满证明和工作考核意见,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携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面试、体检资格,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聘过程中。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选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理论知识,分值100分。考试不指定大纲与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保局、区民政局等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选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50 %)与面试成绩(50 %)之和计算。

  (三)体检

  1、体检入闱人员的确定:对资格审查合格,根据岗位计划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闱)。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中国浔阳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考试成绩递补。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核

  考核由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区纪委监察局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

  (五)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浔阳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编办等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三、相关待遇及保障

  选聘到社区任职人员,其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主要由街道负责,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

  选聘到社区任职人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任职期满大学生村官直接聘为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在社区任专职工作者。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入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2)面向社会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80元。

  (3)参照大学生村官的相关政策,任职期满4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自愿留在基层工作的,由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根据实际情况,一般安排到街道基层事业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任,另行自谋职业。

  (4)任职期满大学生村官和面向社会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正式聘用事业编制人员后,须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

  (5)高校毕业生正式聘用后,在社区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四、监督、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办公室:0792—8226659

  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民政局):0792-8501930

  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0792-8223297

  本方案具体事宜由浔阳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浔阳区公开选聘大学生毕业生到社区工作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中共浔阳区委组织部

  浔阳区民政局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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