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县城初中学校新学期师资需要,经研究,拟面向全县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小学)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县城初中学校任教。为使选调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选调人数公开、选调办法公开、考试成绩公开、选调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的监督。
二、选调对象
全县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小学)在编在岗任教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小学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认真践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内(即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岗位要求。须具备与所报学科相应的初中教师资格证,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均指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
5.“绩”项分要求。近两年(2023、2024年度,下同)个人“绩”项分排名均列所在单位全体正式教职工的前70%以内。(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如是九年一贯制学校则以学校上报的考核总分排序表中的“绩”项分为准)。
6.任教年限要求。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正式任教满五年,以县教体局核准的为准。代课、民办学校等任教时间均不计算在内,外县市在编任教经历可计算在内。
7.其他要求。三类人员要求:①根据《江西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特岗教师被聘为正式教师后,3年内不得调入市区(或县城)学校及其他事业单位。②根据《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在乡村小学和幼儿园任教,服务期不少于5年。③根据赣人社发[2021]11号文:服务期满后安置在基层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安置后最少应在接受单位服务满2年方可调离接受单位,即在服务单位工作满4年方可调动。属以上三类教师需符合本条件后,再按照前述条件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能报考:
1、近两年中,有一年度师德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师。
2、近两年中,有一年度综合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师。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其他通报中规定不能参加选调考试的教师。
4、失信被执行人员或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教师。
5、其他有关规定中认定不能参加选调考试的教师,如往年在各类考试中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舞弊等情形。
四、选调岗位
选岗岗位详见附件1。
此次选调不设笔试开考比例,若选调岗位报考数未达到该岗位计划数,则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核减相应学科选岗计划数。
五、选调办法
(一)选调办法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成绩+加分的方式进行,具体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分数,并分学科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再按岗位设置表签字确认选岗学校。岗位设置表见附件2。
如某学科未录满,仍按名次确认岗位(例如:语文学科选调岗位数为6个,只有4个确定为选调初定对象,即只有1至4名,第5、6空缺),缺额待进城考试中补充相应学校。
若遇到最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次以笔试成绩、年龄大(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工龄长(以人事部门核准的为准)为顺序确定初定选调对象。
(二)成绩核算标准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笔试考试卷面分为准。
2、加分分数(封顶10分):
(1)综合荣誉(4分封顶):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动模范、五一奖章、先进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校长)、优秀或最美(教师班主任、校长、党员、党务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课改标兵、特级教师、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聘期内的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国家级计2.5分、省级计2分、市级计1.5分、县级计1分,同一年度、相同层级、相同类别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
(2)业务获奖(4分封顶):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其下属业务部门)的课堂教学竞赛(含优质课竞赛)奖、学科竞赛(含艺术节)、体育竞赛、其他业务竞赛奖(录像课、多项教学技能综合奖,说课、课件制作、单项教学技能竞赛、书法美术竞赛、无生上课)等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计2.4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6分;省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6分,三等奖计1.2分;市级一等奖计1.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8分;县级一等奖计0.8分,二等奖0.6分,三等奖0.4分,同一年度、相同层级、相同类别奖项不重复、不累计加分,同一活动、同一课题不重复、不累计加分。其他业务竞赛获奖折半计分。
(3)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班主任经历加分(2分封顶):担任班主任或任中层副职超过2年以后,实行加分奖励。班主任或中层副职每周年加0.2分,中层正职以上每周年加0.3分。加分以满周年为准,不足周年不加分。同时担任班主任和中层干部的不重复加分。
五、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要求:
每个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止。
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一楼大会议室。
3、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报考时需交验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本人初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3张。
(5)符合加分条件相应的佐证材料,如在外县、市有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历,需当时的学校开具有效证明。
(6)报考人员均需填写统一印制的《新干县2025年面向全县小学公开选调县城初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且必须在“本人承诺:如被选调,职称如出现低聘或不能聘到原聘岗位等级,本人无意见”一栏中亲笔签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经核实后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参加县内所有选调考试。
(三)笔试
1、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2、笔试时间:2025年7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须在14:00前到达考场进行安检,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3、笔试分值及内容:卷面分值100分,内容为报考学科教师应掌握的内容。
4、领取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7月18日(星期五)下午4:00—5:30在109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公示
7月21日下午17:00前在县教体局公开栏张贴初定选调对象名单,并在新干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拟录用人员被举报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取消其录用资格。举报逾期不再予以受理。被取消选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予以递补。
(五)选岗确认
初定选调对象分学科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再按岗位设置表签字确认选岗学校。选调时间地点初定于2025年7月29日上午9:00前赶到县教体局5楼519会议室参加选岗,如不参加选岗或选岗后放弃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选调考试。
六、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教师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新干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人事股),负责办理选调工作的日常事务,由县教体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办公室成员。
七、工作要求
教师选调工作是关系到教师切身利益的严肃工作,要从严治考,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有关考务要求进行笔试的组考工作,突出强化以下几个环节工作:
1、考生和工作人员的手机等所有通讯工具不得带进笔试考场。笔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有《考生守则》所规定的禁带物品进考场,一律按该科笔试成绩零分处理。
2、笔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则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教体系统组织的教师选调考试。
3、本次选调笔试等工作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全程监督。有关人员要各负其责,严守纪律,照章办事,实行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在工作中严重违规违纪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方案由新干县教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直接向县教体局人事股咨询。
联系电话:0796—2600131(新干县教体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796—2602738
附件1:新干县2025年面向全县小学公开选调县城初中教师岗位表
附件2:新干县2025年面向全县小学公开选调县城初中教师岗位设置表
附件3:《新干县2025年面向全县小学公开选调县城初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新干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7月6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3可扫下面的二维码下载
原文标题:新干县2025年面向全县小学公开选调县城初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mp.weixin.qq.com/s/HF-byDqO2xD-YL6y1Yht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