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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赣州市教育局 | 2025-07-04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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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江西省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江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一批面试人员名单及网上调剂公告》《江西省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和《江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二批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赣州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要求

  1.资格审查对象。根据《江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一批面试入闱名单及网上调剂公告》《江西省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和《江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二批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中确定的入闱和调剂入闱赣州市岗位面试人员。

  2.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7月7日-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供岗位要求相应材料的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现场资格审查一览表》(附件1)。

  3.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考该岗位及调剂到该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递补人员须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供岗位要求相应材料。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市直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县(市、区)招聘岗位由县级教育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江西赣州技师学院招聘岗位由赣州经开区党群工作部或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表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递补工作于7月14日前完成。

  4.本人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审查委托他人代为递交审查材料的,须向审查单位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附件2)。

  (二)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顺序进行整理(复印件统一用A4纸),其中第1-7项为每位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第8项为相应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可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1份(2025届高校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5.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通过2025年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正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网页截图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签写关于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如未按期取得,不予聘用〕。

  6.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在资格审查时当场签名。

  7.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

  8.赣州市2025年教师招聘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附件5)。

  9.其他证明材料:

  (1)招聘岗位要求“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考生本人大学录取通知书或毕业证或就业报到证或学籍表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的专业后面注明了“师范类”字样;或提供注明了“师范类”专业的高招录检表;或提供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及各学科成绩的学籍表:必须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等师范类课程成绩;或毕业院校开具“该专业是师范类专业”证明)。

  (2)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20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且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2022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且2025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报考,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报考,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公费师范生和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未正式解除协议的不得报考(以解除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6)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的在编教师、服务不满3年(即:2023、2024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其他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编办办理下编手续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7)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考生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上述同意报考证明、解除聘用关系证明、解除协议证明等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须提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伍证。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户籍相关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

  (10)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非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三)其他事项

  1.调剂入闱人员不具备原报考岗位的递补资格。

  2.因已入闱人员资格不符或自动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考该岗位及调剂到该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规则如下:

  ①已进入第二批面试人员名单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

  ②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均可递补的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递补,并同时向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的招聘单位出具《选择递补岗位承诺书》(见附件6),违者将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③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3.递补入闱人员名单将在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和须提交的材料同上。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4.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市直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县(市、区)招聘岗位由县级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对象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取得《面试准考证》的入闱面试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要求

  1.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招聘学校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通知,将发布具体面试信息。

  2.考生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面试。

  三、考生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含部分岗位加试分数),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乐、体育、美术)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0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00×(50÷250)+80×(50÷100)=80分。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例如: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15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150×(40÷250)+80×(60÷100)=72分;幼儿园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得分为80分,面试得分为9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80×(40÷100)+90×(60÷100)=86分。

  (三)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取笔试学科专业知识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四)未尽事宜按《江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现场资格审查一览表

  附件2.委托书(样式)

  附件3.关于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格式)

  附件4.诚信报考承诺书(格式)

  附件5.赣州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

  附件6.选择递补岗位承诺书

  赣州市教育局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日

  原文标题:赣州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edu.ganzhou.gov.cn/gzsjyj/c102989/202507/803c718f8f6d4bccb90768b55f2b1f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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