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赣州市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闱体检考察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规定,现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宁都岗位)入闱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25年6月27日(详见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工作由宁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岗位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必要时可对体检考生进行心理测评。
2.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体检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
3.体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体检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提交书面申请。
3.体检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体检考生不得有陪同人员,体检期间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含电子手表、手环)等任何通讯工具及无线上网工具,否则视为作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察时间及有关事项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考察原则上应在2025年7月8日前完成。
2.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本人放弃体检考察、已确定为聘用对象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考生作弊被举报经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考生在体检考察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1.赣州市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宁都岗位)入闱体检考察名单
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
原文标题:关于赣州市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宁都岗位)入闱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www.ningdu.gov.cn/ndxrmzfyyh/c104225/202506/1b8dce2758084ba2aa6f3f5d8f10a3e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