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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招聘见习人员10人公告

萍乡市妇幼保健院 | 2025-06-0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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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规推进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2023]9号)、《江西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等文件精神,医院面向社会招聘见习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满足应聘岗位条件。

  2.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各大院校毕业生,往届生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周岁) 其他条件
1 临床护理岗 7 护理学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4岁以下(含24岁)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萍乡市籍高校毕业生,限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
2 放射技术岗 2 医学影像技术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4岁以下(含24岁)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萍乡市籍高校毕业生
3 康复治疗师 1 康复医疗技术 大专及以上 24岁以下(含24岁)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萍乡市籍高校毕业生、具有康复治疗相关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1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本次招聘只接收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萍乡市妇幼保健院8号楼人事科教科405室(萍乡市文昌路66号);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本人简历、萍乡市妇幼保健院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业推荐表、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往届毕业生需高校毕业证,已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者需提供相应证件,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另外还需提交1套复印件。所提供的材料、证件信息必须保持真实性,如信息虚假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事科教科、护理部、相关科室对应聘学员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数分别占总分的30%、30%和40%。

  (二)笔试和专业测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三)按笔试和专业测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再按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到面试(如果报名考生达不到比例要求,则全部进入面试)。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见习管理

  (一)体检

  根据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按照1:1由高到低确定录用学员进行体检(体检费自行承担),医院统一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次序予以递补。

  (二)录用

  经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学员,医院公示一周后无异议予以录用,办理相关见习手续。

  (三)见习期限为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不享受劳动合同的相关待遇。见习期间待遇按照规定发放见习生活费1870元/月,医院予以餐补,统一购买见习综合保险。

  (四)签订《职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间,见习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

  (五)见习期满,出具萍乡市妇幼保健院《见习人员职业见习鉴定表》,作为实践锻炼经历和就业证明。

  联系方式:0799-6880802王老师胡老师

  萍乡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6月6日

  原文标题:萍乡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pxsfybjy.cn/article.php?id=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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