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有关要求,现将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于5月22日(星期四)9:00-17:30到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222号)主楼五楼会议室开展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务必确保报考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并保持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一、资格审查需准备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已经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学信网认证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推荐证明;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证材料,如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需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人事(聘用)关系(以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下编手续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5.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毕业至今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二、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120分)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原则上于5月23日前完成。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面试当天放弃面试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面试比例的,不予递补,该岗位继续开考。
咨询电话:0791-86178883 88129908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2025年5月20日
原文标题: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公告_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文章来源:www.jx.jcy.gov.cn/qmcyzd/dwjs/202505/t20250520_69641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