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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2025年公开招聘森林消防员公告

高品高安 | 2025-05-0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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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13号)和宜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宜春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市森防指字〔2021〕9号)文件精神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需要,经高安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发布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森林消防员9名,其中战斗员7名,专业技术机要员2名。如未有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则从其他岗位根据需要顺延补充。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限男性,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2.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05)Kg);

  3.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6(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视不低于4.5、左眼裸视不低于4.5)。

  (二)岗位要求:

  1.战斗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年龄在18-29周岁(出生年月在1996年10月1日-2007年5月30日之间),需要24小时驻队值守,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2.专业技术机要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计算机类专业,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24小时值班值守,年龄在28周岁内(1997年6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开除、辞退、解聘记录的;

  4.在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工作违反合同规定退出的;

  5.其他不宜进入森林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网、高品高安等媒体公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至5月22日下午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高安市应急管理局1008室或903室(瑞阳新区瑞泰广场C座)。

  4.报名方法:应聘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最近一个月的征信报告(详版)、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所交资料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会告知考生,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四)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3000米跑(占50%)、100米跑(占30%)、单杠引体向上(占20%)、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

  2.测试地点:高安市全民健身体育中心操场(高安市永安大道南、高安市德清学校隔壁)。

  3.测试时间:2025年5月29日上午8:30。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战斗员岗位和专业技术机要员岗位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位,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组织能力及应聘岗位所需技能。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限为10分钟。面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高安市应急管理局进行面试。

  4.面试地点:高安市应急管理局1009会议室。

  (六)成绩测算

  1.战斗员岗位和专业技术机要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根据不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3.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本科学历以上者优先。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进入体检环节,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格检查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遇递补拟入围总成绩并列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

  (八)政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需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主要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背景调查为主)。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网、高品高安等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五、福利待遇

  1.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限为3年。

  2.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内,工资为3200元/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每月工资约4500元。

  3.伙食费参照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执行。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森林消防员本人负担。

  5.因工作成绩突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6.上班期间实行24小时驻队值守值班制,准军事化管理,食宿在单位。

  7.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5-5296188,13576194750(罗),15279880836(胡)。

  附件1:《森林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森林消防员体能考核项目成绩评定标准》

  原文标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mp.weixin.qq.com/s?__biz=Mzg2OTU2NTg1Nw==&mid=2247702146&idx=1&sn=dfda499552c73442aefdb17d638acd86&chksm=cf8d901f34d19b548b62b9c5bc5b830b816aa38cc6403f4aa0b3c21aed889bfab3516084e0df&scene=0&xtrack=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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