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务用车正常运转,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合同制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招聘2名合同制驾驶员,并服从我院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
2、热爱工作,政治觉悟较高,大局意识强,服务意识强;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其中,岗位一准驾车型需持B1证及以上,岗位二准驾车型需持C1证及以上。2个岗位均需驾龄达五年以上,有熟练的驾驶技术,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25周岁至45周岁之间的男性公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 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招聘方式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下方二维码),附学历证明、身份证、驾驶证(扫描件)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到邮箱:fzzyzzb@163.com ;联系电话:0794-8251006。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24时止。
2、技能考核。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报名者进行技能考核,列入考核对象者,将以现场驾驶考核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技能考核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员,由我院组成考察组或采取书面政审的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对于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公示
根据技能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的基本情况,在抚州法院网进行公示。
六、工资待遇
聘用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试用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法院实际用工情况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基本工资为2550元/月(不含单位应缴社保部分),并参照我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养老、医疗保险。
联系部门: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794-8251006
联系人:刘桃兰
原文标题:2025年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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