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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婺源县公安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6名公告

婺源公安微警务 | 2025-04-24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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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2025年度婺源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本级留置看护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婺源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严格选拔聘用程序。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26名,其中:男性23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4月23日以后出生的(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3.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6厘米及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无残疾、无纹身、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5.已有工作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报名的,需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步骤招聘步骤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婺源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婺源县婺楠山庄)。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汪菲菲:18296300181。

  3.报名资料:

  ①公告页面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名的《2025年度婺源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贴照片);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交退役证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测试内容:共测试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项。评分标准见附件。

  3.体能测试占总成绩30%

  (三)笔试

  1.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和纪律常识,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四)面试

  1.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4.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体能测试*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入总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考生可凭身份证到婺源县公安局政工科506室查询自己的体能、笔试、面试成绩。

  (六)体检、政治考察

  体检参照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标准参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执行。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婺源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婺源县公安局政工科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间由婺源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婺源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决定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及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

  试用期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2000元(含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待遇参照现有县纪委看护人员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六、其它

  本公告由婺源县公安局政工科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93-7339796,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5年度婺源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2.《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附件材料请扫描上方二维码

  婺源县公安局

  2025年4月23日

  原文标题:2025年度婺源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mp.weixin.qq.com/s/SnPfceFO6gzu2JHBoYyw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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