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海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宜春海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公司”)系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组建的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记录。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强,爱岗敬业,富有开拓进取、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境外学历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本人及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7.现役军人;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本规定所称领导人员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专业要求
(1)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2)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3)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学位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学位证书使用。
(4)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2.关于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问题
(1)国内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问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报考问题
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3.关于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4.关于诚信考试及报到的说明。
考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进入政审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宜春海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对各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由宜春经开区财政局根据应聘人员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差额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发送电子邮件至1159814840@qq.com,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XX同志应聘 岗位报名表”(如未按格式填写,视为无效报名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17日。
2.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则报名无效。资格审查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大楼(春风路1号)6楼617办公室。
3.每人限报1个岗位。资格审查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以及本人认为可证明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业绩等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1.公司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等,笔试总分100分。
3.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某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低于以上比例,则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及岗位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3.面试环节评分低于70分的人员不予入围。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确定入围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若无适合岗位条件人选或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拟录用人数,则该岗位空缺或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公司将根据入围人员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www.ycjk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1.公示期间,公司将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3.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4.对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则依次递补。若无符合递补条件的,则该岗位空缺。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且体检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
(八)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公司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公司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本公司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联系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中心大楼(春风路1号)6楼623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15279993213
易女士 1550795699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春海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宜春海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宜春海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5日
原文标题:宜春海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jkq.yichun.gov.cn/ycsjkq/gggs/202503/2fada57e1c104b4fb5ba54df727afcf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