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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2人公告

宜春就业网 | 2025-03-2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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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

  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1年,为宜春市人民政府直属国有独资公司,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注册资本为23.12亿元,总资产达548亿元,经营范围为:城建国有资产经营、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经营与整理,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农村路网、水网、防洪、水库、水利、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桥梁承包,物业管理,建筑装潢、建筑材料销售;旅游文化产业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工程项目建设。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其他影响使用的;

  4.在以往工作、生活中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

  5.有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其它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附件1)。

  2.岗位要求年龄为35周岁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9年2月28日后出生。

  3.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设置。

  4.学历、学位应在报名时间之前取得。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属其他单位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毕业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的,见习期可算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提供见习协议及见习补贴发放流水)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差额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宜春市国资委公众号、宜春城投微信公众号、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了解招聘详情。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该表与岗位报名所要求的相关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一并扫描打包务必发送电子邮件至163邮箱:ycrlzy2021@163.com,发送邮件主题请务必按规定格式注明“XX同志应聘XX岗位报名表”(如未按格式填写,视为无效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4月2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地点: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宜春市秀江东路15号),江女士:18296529787

  3.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①报名表一份(张贴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及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1张;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国内学历、学位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等。

  (3)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其他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招聘岗位。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根据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经公司班子研究决定是否顺延递补。

  (五)组织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招聘单位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内容。若无适合岗位条件人选,则该岗位空缺或不予录用。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按照每个岗位1:1比例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经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审议研究,确定录用名单,在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由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根据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到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公司可单方予以辞退处理)。

  (八)薪酬标准

  试用期按照岗位薪酬标准的80%发放工资,按法律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按照正式聘用后的公司薪酬待遇执行。

  (九)监督与回避

  1.招聘工作接受公司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录取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2.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公司在职员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属于回避范围,如遇其它需回避情况,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公司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公司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本公司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公告由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联系电话:0795-3595771

  监督举报: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室

  举报电话:0795-3595968

  报名咨询:罗女士181795593640795-3222976

  附件1 :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1).pdf

  原文标题: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

  文章来源:www.yc9y.com/content/news/show/19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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