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永丰县人民武装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办公室综合岗1名,男女不限。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较强;
2.政治条件: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没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受到刑事和社会治安处罚;
3.学历条件:学历应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条件:招聘年龄应为35周岁以下,愿意长期任职、有政府部门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至40周岁;
5.优先录取:党员、退伍军人,汉语言文学专业,有从事过文书、文秘等岗位经历,优先录取;
6.其他要求: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能熟练使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三福利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三险:包含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对应工资标准。单位提供三餐。
四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周末双休,上班时间冬春季为8:00至17:30,夏秋季为8:00至18:00,如遇重大任务需加班的另行通知。
五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2日。
2.报名地点:永丰县恩江镇一峰路2号。
3.联系电话:15207962895(黄)
4.报名需提供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在报名时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核安排
1.考试形式:采用面试方式,将根据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对学历等基础条件不符合的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了解履职能力,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入围人员。
2.体验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3.政考标准:政考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4.递补情况:体检、政考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依次递补。
5.公示录用:体检、政考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人武部通道处进行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查核定。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予以录用,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工作。
七其他事项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政考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丰县人民武装部解释。
原文标题:永丰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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