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抚州市第三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就业见习人员2名。现将具体招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人数
办公综合岗2名。
二、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3届、2024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在党政机关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工作主动性、逻辑思维及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完成交办的工作,能够吃苦耐劳。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招收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休息日不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抚州市文昌大道与安石大道交汇处门诊医技楼4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8238160,联系人:周珺。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抚州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见习工作人员报名表》;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收的资格条件对见习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收条件的见习对象,将进入笔试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见习招收工作始终,见习对象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见习招收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完成后,另行电话通知笔试、面试时间。笔试、面试主要考察见习对象的工作适应能力、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能等。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招收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自理)的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见习招收
体检合格的人员须签订《抚州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协议书》,第一个月为见习人员培训期(包括在见习期内),培训期满进行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见习;不合格者终止协议。
四、见习待遇
1.见习人员全部为编外招收人员,期限为一年。
2.培训期见习人员生活费1870元/月,培训期间工作日免费提供午餐;培训合格转为正式见习人员,见习人员生活费为1870元-2000元/月;正式见习期间发放餐补286元/月。见习期间,不缴纳五险一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见习,必须提前1个月告知见习单位。
4.见习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见习协议即行终止。
本公告由抚州市第三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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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抚州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就业见习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mp.weixin.qq.com/s/d0fcfY3-8Yz9R0IbvTap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