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昌市纪委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驾驶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性质
本次招聘驾驶员岗位属于劳务派遣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端正,热爱驾驶员工作;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口齿清晰,无酗酒等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4、驾龄3年以上,持有C2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同等条件下准驾车型等级高者优先),无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以上记录,无不良驾车习惯;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和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情况;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6、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无色盲;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专职驾驶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有酒驾、醉驾记录的;
5、有吸毒史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8、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考试
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 26日
2、现场报名地点:南昌市委大院门口(红谷滩区雄州路169号)
3、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大学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及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有工作单位且从事司勤工作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在司勤岗位工作的经历、时间证明。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若未达到此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调减招聘名额,调减情况在面试前向考生公布。
(二)素能测试
素能测试采取面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表举止、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考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试人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汽车驾驶技能。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的驾驶员身体条件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纪委办公室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按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按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与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签定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八、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坐班制管理,由用人单位统一调度安排;
2、聘期内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其中: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后人均年薪5万元左右(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及福利等);
3、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按政策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出,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九、纪律监督
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和社会各界监督,相关事宜由市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886322(郭)
中共南昌市纪委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原文标题:2024年南昌市纪委机关招聘驾驶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ncrczpw.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