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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发布 | 2024-07-1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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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招聘程序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通过职畅云在线报名考试平台:https://www.zhichangcloud.com/exam/,据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

  3.报名事项及要求: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近半年一寸免冠照片,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现场资格审查

  请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24年7月15日(9:00-11:30,14:00-17:00)带上相关资料自行前往现场提交资料审核,逾期没有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地址: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九江市柴桑区九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203室-庐山西路22号)。

  咨询电话:0792-6893536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户口本(配偶为九江市本地户籍须提供结婚证)、房产证(无九江市本地户籍需有九江市本地房产)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7)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四)体能测试

  1.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或提前备训,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达标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名单,招聘职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面试顺序按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3.面试当场公布的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政审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政审考察人员,如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政审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审查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勤务辅警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费用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政审考察、体检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收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与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因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将从未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十)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六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有关事项

  1.此次招聘的公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公告或名单在柴桑公安、职场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为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为本科学历报考。

  4.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此次招聘相关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咨询电话:15779271551

  监督电话:0792-6818532(区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

  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03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mp.weixin.qq.com/s/-7hWfd2AxAMHkSuWqPbA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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