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貌端正,符合体检要求;
4.具有良好学习适应能力,有进取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5.用于报考的学历须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取得;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及父母配偶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近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的;
7.本人或近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职位、名额及要求
岗位代码:01
招聘人数:4人
性别:不限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学历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类相关专业。
要求:文字书写记录快速工整,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其他:同等条件下,具有法检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并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岗位代码:02
招聘人数:3人
性别:男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学历及专业: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要求:1.身高175cm以上;2.身体健康、服从管理、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
其他:同等条件下,退伍转业军人、警务专业、具有警务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并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7月3日(请工作日前往报名)。
2.报名地点: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618办公室(袁州区湛郎街道袁州区政府西侧袁州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795-357570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填写报名表,并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以上材料复印好,报名时携带原件进行审核)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标准照片2张等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初步资格审查:由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01岗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50%。应聘人员首先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02岗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50%。应聘人员首先进行体能测试,并根据体能测试分数,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者,由我院政治部组织实施考察。
(四)签订合同
根据考试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最终录用人选,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本院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纠纷由聘用人员本人负责。
四、工资待遇
聘用制工作人员身份性质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考勤工资、“五险一金”、年终绩效等构成。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总成绩在本院下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发布前有效。成绩有效期内,如招聘单位出现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空缺人数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递补人员需经体检、考察合格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原文标题:袁州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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