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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丰区补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和村(社区)文明实践员34人公告

广丰组工微讯 | 2024-06-03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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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广丰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文明实践员)队伍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文明实践员)队伍,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缺招聘社区工作者和村(社区)文明实践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全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和村(社区)文明实践员34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二、岗位职责

  1、城市社区工作者:负责开展本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具体从事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采集基础信息、联络社情民意、服务特殊人群、调解矛盾纠纷、巡查网格治安等;完成街道党工委及社区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文明实践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村(社区)“两委”班子做好乡村振兴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负责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村级阵地的运行管理和活动组织;完成上级党组织及村(社区)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资格条件及加分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区(村)基层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教育、函授等各类成人教育),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毕业;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广丰区户籍;

  5.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word,excel等);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可以胜任社区专职网格员或文明实践员工作岗位,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招聘对象:在职文明实践员和社区工作者;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的;有吸毒行为的;存在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组织传销、组织或强迫卖淫等违法行为受处理的;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参加过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近三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二)加分项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笔试加1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加1分;

  3.退役军人,笔试加1分;

  4.持有计算机资格证书、社工师证的(只计一项证书),笔试加1分;

  5.在江西志愿服务网注册登记且服务时间在5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笔试加0.5分;

  6.脱贫户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人员及其子女,笔试加0.5分;

  7.报考户籍地所在街道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笔试加1分;

  8.报考户籍地所在乡镇的文明实践员岗位,笔试加3分。

  可累计加分,有关年龄、户籍、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日(含)。

  (三)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聘用上岗后,主要从事物业管理员和网格员等相关工作;文明实践员主要从事原党建文化宣传员的相关工作。自觉接受村(社区)“两委”班子的领导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听取并及时向村(居)委员会反映村(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认真协助村(社区)完成本级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享受以下政策和待遇:

  1.社区工作者(文明实践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由乡镇(街道)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

  2.社区工作者(文明实践员)报酬一般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组成,基本报酬不低于2000元/月,按月发放;绩效报酬在1000元/月左右浮动,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优绩优酬,不搞平均主义。区财政为每人每月统筹解决2000元,其他部分由乡村两级负责解决,并随着村(社区)“两委”干部报酬增加进行适当调整;

  3.社区工作者(文明实践员)日常管理参照村(社区)干部对待,社保、医保、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等参照村(社区)干部办理,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考核。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可列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后备人选。村级班子换届时,可优先作为重点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的,可作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重点培养;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解除劳动合同,退出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6月7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城市社区工作者(文明实践员)的报名地点是各乡镇(街道)党建办,报名时填写《广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文明实践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持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

  ③加分项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以上复印件和照片交至乡镇或街道党建办留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后,乡镇(街道)公开招聘村(社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文明实践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选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材料与所报考岗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组织实施,2个岗位使用同一张试卷;

  2.笔试按照岗位和考生达到1:2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取消招聘名额;

  3.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政治时事,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乡村振兴、村级集体经济、涉农法律法规、计算机操作等相关知识(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

  4.笔试时间为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广丰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面试(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闱;报考岗位为1人的,按2个人入闱面试)。面试重点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总分100分);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时间:6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区级联审

  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本乡镇(街道)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加分成绩)高分者;如末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均相同的,则取笔试成绩高分者;如末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如以上成绩均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开展区级联审,充分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信访局、区公安局、区法院、区卫健委、区控违拆违办等部门的意见。如有影响聘用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联审结束后,由各乡镇(街道)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文明实践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各乡镇(街道)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分城市社区工作者和文明实践员两类,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于试用期满后各乡镇(街道)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因试用不合格、主动辞职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文明实践员)建立试用期筛选机制,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1个月内完成聘用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整个招聘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期间,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派员全程指导监督。

  五、招聘纪律

  1、社区工作者(文明实践员)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等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区工作者(文明实践员),按照人员身份依法依规予以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1)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社区工作规章制度的;(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者在辖区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居民不满意的;(3)不履行合同义务,工作严重失职、渎职或徇私舞弊,给居(村)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6)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

  六、各乡镇(街道)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文明实践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永丰街道:

  联系人:朱林静

  联系电话:0793-2626340

  手机号:13767356867

  丰溪街道:

  联系人:祝莹莹

  联系电话:0793-2679022

  手机号:18270336484

  下溪街道:

  联系人:杨林杰

  联系电话:0793-2812281

  手机号:13979351501

  大石街道:

  联系人:毛剑姿

  联系电话:0793-2822566

  手机号:15070364047

  洋口镇:

  联系人:刘慧

  联系电话:0793-2682138

  手机号:13970383999

  枧底镇:

  联系人:郑上波

  联系电话:0793-2692032

  手机号:18879367639

  大南镇:

  联系人:周家惠

  联系电话:0793-2982108

  手机号:15707089031

  排山镇:

  联系人:佘望杰

  联系电话:0793-2912038

  手机号:18296368900

  吴村镇:

  联系人:周磊

  联系电话:0793-2922008

  手机号:15079375239

  东阳乡:

  联系人:叶念遥

  联系电话:0793-2952008

  手机号:18770911907

  泉波镇:

  联系人:应文炜

  联系电话:0793-2736006

  手机号:18379377755

  嵩峰乡:

  联系人:杨志滨

  联系电话:0793-2752108

  手机号:18379377755

  桐畈镇:

  联系人:鄢小莉

  联系电话:0793-2772356

  手机号:15932919216

  沙田镇:

  联系人:朱秋梦

  联系电话:0793-2802003

  手机号:15007931171

  少阳乡:

  联系人:赖炳旺

  联系电话:0793-2712018

  手机号:13755398458

  铜钹山镇:

  联系人:陈耿

  联系电话:0793-2702002

  手机号:13755321515

  本次招聘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事项以各乡镇(街道)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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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标题:2024年广丰区补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和村(社区)文明实践员公告

  文章来源:mp.weixin.qq.com/s/MlpuedfMKFc6eHF3myPD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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