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鹰潭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体检(体测)人员名单及体检(体测)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体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公安机关警察职位、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岗职位的考生,以及在鹰潭市参加面试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体能测评时间
体能测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考生请于当日早上7:00前到达体能测评地点,7:30封闭考点,超过7:30未到达考点的视为放弃体测资格。
(三)体能测评地点
鹰潭市公安局操场(鹰潭市信江新区和平路6号)。
(四)体能测评标准
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转发中组部办 公安部办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赣公政治〔2024〕44号)执行。
(五)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缺席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测。考生体能测评的分组和出场顺序通过抽签决定。
2.考生应根据天气情况自行准备好测评所需服装、鞋帽、饮用水等物品。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要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无理取闹、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4.考生应当场签字确认本人的体能测评成绩,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程序(考生是否入闱体检将当场告知,不再另行公告)。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所有入闱体检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对于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须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5月12日。
(三)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考生于5月12日早上7:00之前空腹赶到鹰潭市经济大厦(鹰潭市信江新区和平路)东门集中。考生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按弃权处理。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五)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黑色签字笔、近期免冠2寸照片(须与面试通知书照片同底)1张及体检费400元(体检当日在医院支付,具体费用以医院实际收取为准,多退少补)。
2.考生请仔细阅读《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附件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空腹、不吃早餐、不喝水参加检查。女性考生体检当天建议不要穿着连衣裙、连裤袜。
3.体检现场不允许使用手机(含电子手环、智能穿戴等)等任何通讯工具,否则视为作弊,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4.考生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体能测评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报考人员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测试和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体测)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怀孕考生需携带并当场提交书面申请书(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医院孕检报告单。
5.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有关事项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公布考察名单,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2.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录用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体测)名单,因体检(体测)、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3.考生须下载《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附件2),仔细阅读后签名,并在集合地统一上交工作人员。
附件:1.鹰潭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体检(体测)人员名单
2.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
3.关于延缓进行部分体检项目检查(体能测评)的申请书(样式)
原文标题:鹰潭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体检(体测)人员名单及体检(体测)有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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