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消防文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的青年踊跃报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岗位设置及待遇
1.支队管理岗消防文员1名,月薪约4000元(含五险一金);
2.支队内勤岗消防文员1名,月薪约3600元(含五险一金)。
经试用期合格录用后,发放制式服装,提供工作餐;定期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和健康体检;工作表现突出的,依据奖励政策文件可以实施记功嘉奖。
三、工作内容
根据工作岗位和职责,分为管理岗和内勤岗,主要负责支队“火焰蓝之家”日常管理、维护使用、教育培训、活动策划、托管托教、咨询服务等方面活动开展和组织实施。
四、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实行8小时工作制);周末及国家法定假日根据工作需要视情上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可视情调休补休。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女性,年龄25至35周岁(截止2024年5月30日),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系抚州市区(临川、高新、东临)常住人口;
5.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word、excel、ppt),具备较强的组织策划、协调沟通、综合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意识、亲和力强;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色觉异常;
7.有幼师、教师、播音主持、羽毛球、乒乓球、心理咨询等国家认证的职业岗位资格者优先;
8.有中共党员、机关事业单位文秘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等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8.本人或近亲属从事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工程等涉消事项的;
9.曾在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10.身体条件或其他不宜聘用为消防文员情形的。
七、招聘程序方法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线上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报名资料(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等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3167045@qq.com,或携带报名资料到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组织干部科417办公室现场报名(抚州市文昌大道1558号)。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5月30日。
(二)初审。主要审核报名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是否符合报名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本单位不予退还。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常识、公文写作和岗位专业知识为主,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则笔试不合格。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四)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支队统一组织实施,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只允许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个人修养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则面试不合格。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政审。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格检查人员名单。如总成绩有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1)体检由支队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格检查(常规项目),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予以淘汰。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结果后1天内提出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2)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应根据《消防文员招聘政治考核表》(附件2)要求配合审查,不配合审查、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
(3)体格检查、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成绩依次递补,可适当调剂。
(七)公示。面试考核、体格检查和政审均为合格的考生进入拟录用名单,并在抚州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八)聘用。对公示没有问题的拟录用人员,组织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执行发放,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未能完成岗前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
八、注意事项
(一)消防文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等原则,招聘有关情况将全程在抚州消防公众号等网络信息平台进行公布。
(二)招聘对象存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对象无需缴纳报名费,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试、体检、政审、面试等招聘环节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将通过短信和电话等形式发布,请招聘对象及时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五)咨询电话:18807946663;联系人:饶助理。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消防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2.消防文员招聘政治考核表
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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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mp.weixin.qq.com/s/nSAoNNAkP2NWHpAWZk_mx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