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开发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321号)要求及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为临时合同工。在岗期间,由所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原则上不超过3年;在岗期间一年一考核,考核优秀的,可参照当地绩效考核予以奖励,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辞退。工作满三年后,若工作需要,由相关部门联合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可优先续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乐于从事基层财政公共服务事业。
2.具有都昌户籍或配偶为都昌户籍。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江西籍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优先安置“雨露计划”资助的职业院校学生、双困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否则自动解聘。(学历等资料由县教育部门核定)
4.学历要求:①大专学历毕业生限会计、审计、金融、中文、人力资源类专业;②本科学历毕业生可不限专业。
5.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2200元/月。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资金来源由用人单位统筹解决(含公益性购岗补助)。
①《都昌县补充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报名表》
②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3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⑤配偶为都昌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总成绩确定。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办法计算最终总成绩。
④考察。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综合素质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依次递补。
按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考生必须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上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否则按弃权处理。
4、已聘用对象因其他原因辞工离岗,一年之内可以进行递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聘用。
附:《都昌县补充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人员报名表》
来源:九江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原文标题:关于都昌县补充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www.duchang.gov.cn/zwgk/zwwgk/glgk/rsxx/klzp/202405/t20240511_6538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