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委政策研究中心、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永丰县委政策研究中心、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拟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选调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1.选调范围:全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应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或政策性安置。)
2.选调岗位及人数:永丰县委政策研究中心6人,永丰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1人。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经常加班;
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
5.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等相关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县委政策研究中心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周岁及以下;
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采矿工程(08150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三)岗位条件说明
1.年龄计算: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2.“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如“2年以上”是指必须满2周年,即2022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
3.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职称发生变动的,由本人负责。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2.报名地点: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县委政策研究中心岗位采取“个人申请+党委(党组)推荐方式”确定报名资格,原则上每个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只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单位全额拨款事业人员总数在100人以上的党委(党组、党工委),可以推荐2-5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岗位不需要党委(党组)推荐,符合报考条件即可报名。
报名人员须持相关资料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资料清单如下:
(1)《永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二份);
(2)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登录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等有关情况证明;
(5)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负责,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县委政策研究中心开考比例不低于1:3,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开考比例不低于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本次选调。
(三)考试
1.县委政策研究中心: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文字写作能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由笔试、实践考核和票决组成。笔试和实践考核分值各100分,按笔试成绩和实践考核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入闱实践考核(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实践考核采取现场实地考核方式进行,按考生合成总成绩按1:2的比例进入票决。票决,由县应急管理局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干部进行票决。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县委政策研究中心岗位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1:1的比例入闱体检(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根据票决得分按1:1的比例入闱体检,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既往工作作风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五)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拟选调人员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拟选调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因试用不合格等产生职位空缺的,是否递补试用由选调单位决定。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3.办理手续。试用期满,选调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备案,报县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选调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正式办理调动后,服务期不少于5年。
咨询电话:
永丰县委政策研究中心:0796-2525886
永丰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0796-2511732
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0796-2511709
永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原文标题:永丰县委政策研究中心、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jxyongfeng.gov.cn/news-show-342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