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江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23】6号),促进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十四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自愿到村卫生室服务3年,均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二、岗位要求
各县(区)岗位需求如下表所示,咨询招聘时间、注册聘用等具体事宜,敬请联系各县(区)卫健委、社会管理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列表如下:
地区名称 | 岗位需求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高新区水西镇 | 2 | 黄磊 0790-6863109 |
高新区马洪办 | 1 | |
分宜县操场乡 上松村卫生室 | 1 | 肖厅、李海 0790-5899352 |
分宜县高岚乡 西坑村卫生室 | 1 |
三、注册流程
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大学生免试注册乡村医生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具体流程为:个人申请-聘用注册-培训上岗。
(一)个人申请。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毕业生,根据本年度大学生专项计划岗位需求,向村卫生室所在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注册聘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将大学生乡村医生作为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实行“乡聘村用”,由乡镇卫生院与大学生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保障待遇。
(三)培训上岗。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大学生乡村医生开展岗前培训,安排其到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或服务能力较强的村卫生室进修半年,采取“师徒结对、以老带新”等办法,帮助大学生乡村医生快速提高实际服务能力。同时,依托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组织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培训。
四、激励措施
(一)落实各项补助待遇。严格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大学生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保障待遇。乡镇卫生院可综合考虑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工作地点等因素,在绩效分配上向大学生乡村医生适当倾斜。
(二)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提高大学生乡村医生医学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促进大学生乡村医生5年内能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踊跃报名,服务我市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原文标题:
新余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wjw.xinyu.gov.cn/wjw/gggs/2023-09/14/content_ebc9101bcb0e433a9c98bc59fe0498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