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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于都县民政局关于公开选调乡镇敬老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于都县人民政府 | 2023-08-0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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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于都县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于府办发〔2023〕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养老服务队伍,持续推动我县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全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公开选调乡镇敬老院院长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教师、医护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三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

  3.年龄在45岁以下(1978年8月10日以后出生);近三年考核优秀一次以上,或有护理员证、社工证的放宽至50岁;

  4.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学历,专业不限,技校、高中毕业生可视同中专学历报考;

  5.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等次;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处分期未满的或因违规违纪已立案未办结的;

  (2)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3)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选调程序及要求

  本次选调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以及其它任何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于都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于都县民政局501室);

  3.报名需持资料:

  (1)《于都县民政局2023年公开选调乡镇敬老院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境内学历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学位应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为准;

  (4)本人所在单位及个人编制情况证明材料;

  (5)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复印件(需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于都县民政局公开选调乡镇敬老院事业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携带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报名现场(于都县民政局501室)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考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面试开考比例为2:1,如达不到2:1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报名情况在选调计划数内适当核减选调计划数。

  (四)组织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以工龄长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于都县民政局公开选调乡镇敬老院事业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政治品格、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人岗相适及干群口碑等方面情况,同时审核考察对象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任用

  1.将拟任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人选名单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经调查认定影响任用的,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2.经选拔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进行专项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职务的,不予聘用,返回原单位工作。

  3.试用期合格的人员,由于都县民政局公开选调乡镇敬老院事业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请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于都县民政局 0797-6213368

  监督举报电话:于都县纪委 0797-6232915

  于都县人社局 0797-6335459

  六、以上未尽事宜,由于都县民政局公开选调乡镇敬老院事业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于都县民政局2023年公开选调乡镇敬老院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于都县民政局公开选调乡镇敬老院事业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4日

  附件:于都县民政局2023年公开选调乡镇敬老院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原文标题:于都县民政局2023年关于公开选调乡镇敬老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www.yudu.gov.cn/yudu/tzgg/202308/7f08a93d31bd4823b52fdef085bec6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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