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红谷滩区消防救援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 | 性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专业要求 |
灭火战斗员 | 男 | 12 | 1、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秀消防志愿者、退伍军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录用。 |
驾驶员 | 男 | 3 | 1、需持B2以上驾照,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 2、年龄可放宽到35岁周岁。 |
备注 | 招聘总人数15人。根据需求,招聘岗位人数可相互调剂。 |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为保卫南昌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间出生)。驾驶员年龄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日(含)后出生)。
3、身体条件: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应具有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有违法犯罪记录,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以及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3)有明显文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从事专职消防工作,被单位辞退的;
(6)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核、统一面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示报名时间及方式
1、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23日,集中报名时间:7月22、23日9: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填报方式,报名地址为红谷滩区消防救援大队(红谷滩区珠江路236号),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屏照片;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支付宝赣服通下载打印);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色证件照2张;
(5)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资质或从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请考生仔细对照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现场报名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报名资格、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项目(标准见附件2)为1000米跑(占体能测试分50%)、100米跑(占体能测试分30%)、俯卧撑(占体能测试分20%)。体能测试60分(含)以上的,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试题,试题共2道,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及举止仪表等,时长5分钟。
参考人员总成绩为100分,由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40%和60%。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其中吸毒尿检为必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者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体能考核、面试、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红谷滩区人民政府网(http://hgt.nc.gov.cn/)、微信公众号“红谷滩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招录对象。公示期满后,由红谷滩区消防救援大队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且通过结业考核的,办理聘用手续,考核未通过者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公示期间收到群众反映,公示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影响聘用问题线索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党组织关系调整
聘用对象为中共党员的,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将党组织关系接转到用人单位。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进行90天岗前培训,培训期间享受每月8天的休假,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由红谷滩区消防救援大队分配到所属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中24小时驻勤。队员每工作4天休息2天,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试用期基本工资为4440元/月,经考核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为5550元/月、高危职业补助为880元/月。担任驾驶员岗位的发放津贴550元/月。
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作期间伙食由用人单位按标准保障,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提供。
六、联系电话
报名电话:
南昌红谷滩区消防救援大队:0791-83859096
报名联系人:
吴谋,电话:18696548205
齐强,电话:13006824671
本公告由南昌市红谷滩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2023年7月4日
原文标题:2023年红谷滩区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mp.weixin.qq.com/s/N7TteQqSAbxvYsJUXZle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