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提升我县就业见习岗位的规模和质量,根据省人社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8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县2023年就业见习岗位招募公告公布如下:
募集范围
我县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或符合见习单位认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募集时间
2023年6月1日起
募集要求
见习单位认定条件:
1.全南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合法经营。
2.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见习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并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承诺每年提供不少于3个见习岗位,并接收至少1人见习。提供的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
4.有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有完备的见习计划。
5.能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610元/月),并为见习人员办理补充工伤保险。
6.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见习对象范围: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申报审核流程
申报:
1.已认定为见习单位的,填报《见习岗位申报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全南县行政审批局二楼27号窗口,或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jycyfw/jxhg/index.html#/)或扫码进入“见习惠赣”平台,自行发布岗位。
2.未认定为见习单位的,除《见习岗位申报表》外,还需同步提交就业见习单位认定申请。
(1)线上申请渠道。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扫码进入“见习惠赣”平台(附件6),提交见习单位认定申请。
(2)线下申请渠道。前往全南县行政审批局二楼27号窗口提交见习单位认定申请。
(3)所需材料:见习单位申请报告(附件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定登记证书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审核:
全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自愿开展见习活动的用人单位,根据我县就业补助资金总量和见习工作实际需要予以确定。
公示:
对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确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全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并对评选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挂牌。
退出:
经核实确认后,见习单位出现下列情形1或2的,予以退出;出现情形3或4的,予以退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一年内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和接收的见习人员未达当地最低标准;
2.有严重违反就业见习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3.有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4.有其他经营违法行为。
见习补贴
见习补贴实行先付后补,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补充工伤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吸纳见习生的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岗位补贴:
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保险补贴:
对见习单位在见习期间为见习生实际缴纳的补充工伤保险费予以补贴。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全南县行政审批局二楼27号窗口,2633395
附件1.见习岗位申报表
附件2.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附件3.见习单位申请表
附件4.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表
附件5.全南县就业见习协议书
附件6.“见习惠赣”平台二维码
原文标题:全南发布最新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mp.weixin.qq.com/s/BNbCFT9Gq3YhaELLz1UTj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