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抚州市南城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抚州市2023年度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体校、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xls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共968名(含省直管试点县南城县计划31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南城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抚州市2023年度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体校、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附件3)。
二、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3月27日9:00至3月30日17:00;
(二)网上缴费:3月27日9:00至3月31日17:00;
(三)公布取消、核减的岗位:4月2日;
(四)网上改报:4月4日9:00-17:00;
(五)打印准考证:5月3日9:00至5月5日24:00;
(六)笔试:
5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教育综合知识
5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
(七)公布笔试成绩:6月中旬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