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吉州窑景区5A创建工作,江西省吉州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州窑文旅投公司”)在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调财务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选调名额及编制落实
本次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选调人员编制分别落实在吉州窑管委会、林区管理委员会、国土空间调查规划中心。由拟录用人员根据选调考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选岗。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基本素养: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大局观强。
2.工作经历:要求在吉安县内事业单位有过财会类等相关工作经历(不含村官或“三支一扶”服务期);要求工作经历两年及以上,即2020年12月30日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同时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学历和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专业为财政税务类(6301)、金融管理(630201)、财务会计学(6303)、统计学(6304);本科专业为经济学类(0201)、财政学类(0202)、会计学(120203K)、财务管理(120204)、统计学(071201);研究生专业不限。
4.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其他:要求身体健康,口头表达清晰,文字表述清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调动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行政、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资股。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取得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彩印);
2.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有关情况证明;
3.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
4.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拟选调职位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选调职位人数。
(二)资格审查
1.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与选调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适应工作的,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
3.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名额,则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三)考试
1.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级分类原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2.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人数。
3.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3:1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6.领取准考证地点:县人社局人资股(联系人:彭海滨;联系号码:0796-8433219)
7.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考察和确定人选
1.考察。根据考试成绩按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末位同分则一并入闱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2.确定人选。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对象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体检
对拟选调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空缺时,如需递补须吉州窑文旅投公司提出,并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进行一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体检合格人选将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县政府同意后确定为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因试用不合格产生职位空缺的,是否递补试用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关系。
3.办理手续。对试用期满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有未尽事宜由吉安县人社局人资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6-8433219;0796-8443853。
监督举报电话:0796-12380。
附件:《吉州窑文旅投公司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文标题:吉州窑文旅投公司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jianxian.gov.cn/news-show-213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