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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丰城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人公告

丰城市人民政府 | 2022-10-1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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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起至2022年10月20日17:00,逾期报名无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面向全省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4名,具体职位见《丰城市2022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其专业设置参照《江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江西省范围内经组织人社部门公开考录(招聘)、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医务人员)。

  (二)选调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3年以上(含试用期)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按期转正的视为试用期合格;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部分职位有其他年龄要求的,考生需按该职位年龄要求报考;

  6.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9月30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告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公告发布

  通过丰城市人民政府网、丰城党建、丰城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生自行下载《丰城市2022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按规定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丰城市2022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有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等职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所有报名文件放在一个PDF文件(以姓名+招聘单位+工作岗位+职位代码命名文件)中,发送至邮箱:chlh0808@qq.com。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起至2022年10月20日17:00,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人员应提前了解丰城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凡是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资格审查。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要求,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资格审查时间:10月28日(8:30-12:00,14:30-17:00);地点:丰城市人社局一楼东仲裁调解室。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各按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设有加分条件的岗位,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加分项。

  1.笔试。笔试为主观题。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政策运用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等。符合选调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领取准考证时间:10月22日(8:30-12:00,14:30-17:00),地点:丰城市人社局一楼东仲裁调解室;笔试时间:10月23日9:00-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下同)。领取准考证时间:10月28日(8:30-12:00,14:30-17:00),地点:丰城市人社局一楼东仲裁调解室;面试时间:10月29日,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报考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网络应急指挥中心岗位的,近一年来(2021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止)在设区市级及以上党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江西日报、设区市党报)等主流媒体发表署名理论调研文章和新闻报道的可以加分;近三年来(2019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止)获得设区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及以上个人表彰的,可以加分。合计加分不超过10分。

  ①党报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江西日报、设区市党报)新闻用稿:普通稿件,设区市级、省级、国家级每篇分别加1分、2分、3分;1200字以上的重稿,设区市级、省级、国家级每篇分别加2分、3分、5分;理论调研文章,设区市级、省级、国家级每篇分别加2分、3分、5分。

  ②在省级及以上网络媒体发表网评文章(省网信部门认可),省级、国家级每篇分别加2分、5分。

  ③联名发表的文章或新闻用稿,计作者的平均分;同一文章或新闻稿件在多家媒体发表,取级别最高的用稿计分。

  ④获得设区市委、省委、中央宣传部或网信办个人表彰的,分别加2分、3分、5分。

  详情请咨询:0795-6608318。

  温馨提示: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时,请各携带一寸彩色免冠相片,并现场粘贴好。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须在丰城市内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自愿放弃体检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人事档案、政治表现、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严把入口关,对入口不符、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考察过程中若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条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察分实地考察和函调两种方式,具体由市委人才办决定。

  五、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丰城市人民政府网、丰城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选调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选调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具体操作实施。

  2.选调过程需严格遵守丰城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795-6601785,监督电话:0795-12380,疫情防控咨询电话:15770530281、15770530381。

  附件1:丰城市2022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江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附件3:丰城市2022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4日

  原文标题:2022年度丰城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jxfc.gov.cn/fcsrmzf/gsgg/202210/834c0cabbc464d2eb03090ec6bc4e0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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