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我单位将恢复开展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6月14日18:00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hljswzl@vip.163.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确认参加面试声明》(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2)。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邮件附件为《确认参加面试声明》,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放弃面试的考生,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3)。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放弃面试资格(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李四放弃面试资格(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6月26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本通知附件1。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黑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53号(可乘1号线地铁在哈达站下车;公交车乘104路或114路到机电工程学校站下车)。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我单位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2年6月28日-29日进行,每天早6:10在黑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
我单位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五、注意事项
面试考生须严格落实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认真阅读《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本通知附件4),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请面试考生主动关注有关要求,加强自身防护,提前做好出行准备。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面试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面试前,如因疫情原因调整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451-53611289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2年6月10日
原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art/2022/6/10/art_11193_426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