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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新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赣江发布 | 2021-12-10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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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赣江新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赣江新区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赣江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9:00—17:00)。

  地点:赣江新区管委会一楼大厅(赣江新区儒乐湖大街399号)。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

  1.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按照《赣江新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赣江新区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分别提供岗位所需材料(所有档案复印材料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其中“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

  2.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遇成绩相同者一并进行递补)。其中:

  ①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2次。两轮递补后,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若岗位只有1名考生入闱面试,面试分数需高于面试考场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因资格审查不通过造成面试比例不足1:3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均应承担资格审查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应严格按照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办理。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生资格审查前,必须出示“赣通码”“行程码”(“赣通码”可提前在“赣服通”中申领),“赣通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其中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当持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果现场测量体温异常(≥37.3℃)的考生,应当提供2天内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院出具的确定为感冒的诊断材料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保证材料真实有效,方可进入。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四、其他

  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791—87378601

  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1年12月10日

  原文标题:赣江新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mQ7k-WWnskN74YdW6jY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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