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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师范学院2021年非教学专业技术岗位入编考核公告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10-1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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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饶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规定,现将学院2021年非教学专业技术岗位入编考核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部门评议、岗位述职、综合评价的程序进行,确保考核工作有序、透明、规范。

  二、考核对象

  依据《上饶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中第六条公示与聘用中第3款“非教学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人员来校工作2年后,视学校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办理入编手续”的规定,确定考核对象,具体名单如下:名单

  三、考核内容

  以被考核人员入校以来履行的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将师德师风考核放在首位,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德,主要考察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表现等。

  (二)能,主要考察被考核人员的工作业务水平、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等。

  (三)勤,主要考察被考核人员的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

  (四)绩,主要考察被考核人员的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等。

  (五)廉,主要考察被考核人员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个人申请,申请时间截至2021年10月29日上午下班前。

  2.申请人员请至学校人事处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

  (2)个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入校后的各类奖励证书等;

  (4)所在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

  (5)所在部门出具的无师德失范行为证明;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上饶师范学院入编考核表》(详见附件)和述职报告。

  (二)部门评议

  所在部门以被考核人员履行的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出发,将师德师风考核放在首位,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评议(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工作的,由所在部门和学生工作处共同开展评议),写出评语,给出考核分数。

  (三)岗位述职

  根据被考核人员的现场述职情况,由考核小组给出考核分数。岗位述职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评价

  综合被考核人员的部门评议意见、日常工作和岗位述职等情况,由考核小组给出考核分数。

  五、成绩计算

  本次考核由部门评议、岗位述职和综合评价三个环节构成,满分为100分。考核各环节实行打分制,各环节分值权重为:部门评议占60%(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工作的,所在部门占20%,学生工作处占40%),岗位述职占20%,综合评价占2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分低于80分者不予办理入编手续并延期一年考核,若2022年考核再次低于80分者,取消入编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入编相关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考核工作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0793-8150623(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

  0793-8295986(上饶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

  0793-8150797(上饶师范学院纪委综合办公室)

  0793-822206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附件:上饶师范学院入编考核表

  上饶师范学院

  2021年10月13日

  原文标题:上饶师范学院2021年非教学专业技术岗位入编考核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zgsr.gov.cn/hrss/gsgg/202110/1d8af096b83e401a9b46ce87cad6a3d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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