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前资格审查
面试前资格审查由于都县人社局负责,其他相关单位配合。拟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另外,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职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待定
2.资格审查地点:于都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详细地址:于都县城长征广场东路6号行政服务大楼五楼)
3.资格审查须持资料:
(1)考试报名表(报名平台打印);
(2)笔试准考证(报考高层次岗位的考生不需要提供此项资料);
(3)本人身份证及1份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的,另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有效期在2021年8月31日以后);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7)“三支一扶”人员、于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应出具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8)岗位设置有户籍限制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1份复印件或高中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9)岗位设置“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10)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
(11)岗位要求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5.递补对象资格审查。于2021年8月26日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和于都县人事考试管理平台公布面试递补人员名单,递补对象携带上述面试资格审查规定的相关材料,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所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6.缴费及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50元面试费用后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有关事项
一般岗位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