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隆昌市委政法委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人员到隆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现将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范围
隆昌市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公益一类干部身份事业编制人员。
三、考调岗位及名额
管理岗位人员1名,主要从事中心日常事务等工作。
四、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按照国家、省、内江市、隆昌市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的人员,工作须达到规定期限;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在1981年9月1日及以后);
7.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9月30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隆昌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详细地址:古湖街道大东街95号进大门右转2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自荐,也可以由所在单位择优推荐。
4.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持有《隆昌市委政法委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照1张。除报名表需一式三份外,其余资料均需1份。
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二)资格审查
隆昌市委政法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考试时间,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隆昌市委政法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
考调名额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该考调计划。
1.笔试(分值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