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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关于领取2021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江西华图 | 2021-08-14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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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领取对象

  2021年南昌市新建区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由南昌市行政审批局认定及发放)。

  二、领取时间

  2021年8月18日—8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领取地点

  新建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新建区长堎镇明矾路89号,市内可乘坐214路公交车)。

  四、领取方式

  申请人凭身份证和领证凭证现场领取。

  五、证件保存

  《教师资格证书》是个人重要证件之一,丢失后补办环节多,过程繁琐,因此要妥善保存。随《教师资格证书》一起领取的还有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教师资格证书》丢失后补办时必要材料之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后应交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存档,此表丢失不补。

  六、领取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领取人务必戴好口罩,自觉接受扫码、测温、登记。当日还须提供截至8月18日的近14天行程轨迹截图(到微信小程序中找通信行程卡,查询行程并截图,打印后在材料上写上个人姓名及认定教师资格档案编号。

  2.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由本人领取,特殊情况的可委托办理,委托办理人员需带好委托证明、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采取集中发证方式,请按时前来办理。

  特此通知

  新建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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